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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三年(2021-2023)计划》的通知
2021-12-27 14:08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党委下达给我院计划,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发展党员三年(2021-2023)计划》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湖南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遵照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1220

 

附:《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发展党员三年(2021-2023)计划》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三年(2021年-2023)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学校党委的有关要求,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土木工程学院党员发展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

  我院三年计划发展党员332名,其中发展学生党员320名,发展教职工党员12名。

年度目标

  学生党员发展年度计划:2021年171名;2022年:88名;2023年:88名。

教职工党员发展计划:2021年:2名;2022年3名;20237名。

 

土木院近三年教工党员发展规划

支部名称

所在系室中心人数

党员人数

博士人数

博士党员人数

计划发展

实验中心党支部

14

7

3

1

1

力学教研室党支部

12

7

3

2

1

建工系综合办
联合党支部

35

16

12

9

3

道路与交通工程
系党支部

37

18

21

14

3

地下工程系党支部

28

18

24

19

2

工程造价系党支部

21

11

1

1

1

学生辅导员

 

 

 

 

1

 

 

土木院近三年学生党员发展规划

支部名称

入党申请(人)

入党积极分子(人)

 

计划发展(人)

 

一支部

372

234

59

 

二支部

363

237

60

 

三支部

219

210

22

 

四支部

93

98

26

 

五支部

309

220

50

 

六支部

450

249

60

 

七支部

255

147

45

 

八支部

216

153

35

 

三、工作措施

遵循《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湖南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精神,严格执行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继续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二是积极做好在青年教师中特别是“双高”人员中发展党员。

(一)坚持政治首位标准

坚持政治首位标准,牢牢把住发展党员质量关。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降低要求。着重考察入党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思想入党情况。学院发展学生入党,要突出思想政治表现,突出党员作用发挥,严格执行好学校新修订的《党员发展细则》,不唯“成绩论”。

(二)完善工作机制体制

对标《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支部组织实施、组织员统筹协调、群团协同配合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

1.推优制  凡是在校就读的优秀青年,申请入党前应先入团,并经过团组织“推优”后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2.测评制  对列入近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和近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召开群众意见征求会,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列入对象讨论的一项重要依据。

3.培养考察制  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比较了解培养对象的同志作为培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考察意见。

4.公示制  在党员发展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之前,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其它需要公示的对象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5.预审制  支部在讨论吸收新党员之前,必须将发展对象的材料报院党委审查,重点查看条件是否成熟、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6.预备党员考察制  支部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由入党介绍人每半年考察一次预备党员情况,特别是了解该同志入党时存在的不足是否已整改,并填写考察意见,党支部书记签署支部意见,考察期一般为一年,考察结果作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的重要依据。

7.票决制  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支部大会在集体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过程中坚持逐个讨论逐个表决的原则,票决结果作为党支部形成决议的依据。

(三)严格培训发展程序

严格遵循发展党员程序,对照《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提质分党校建设,强化党校教育培训功能,进一步规范并抓实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理论素养。在新生档案审核、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教育、培训、发展、公示各环节各流程严格把关,专人负责,确保无差错。预备党员转正前,各支部认真对其转正前的集中教育培训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审核,组织派人谈话考察,支部大会集体讨论议定,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同时,将加强对发展计划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对不能坚持标准、履行程序不严、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纠正错误;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全程责任追究。

(四)注重党员党性锻炼

注重发展对象后续教育培养,利用好“双创双联”基层党建实践创新活动平台,通过联系帮扶学生寝室、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在实践锤炼中提升党性修养。
   (五)规范档案建设管理

建立健全专门台账,实时动态更新党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安排专人对信息进行采集录入,及时处置上报在录入数据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加快教工党员发展

加大高学历、高职称教职工发展党员力度,大力发展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因人施策、一人一策,做好思想引领,确保发展质量。

(七)提质基层队伍建设

坚持党校姓党,提质分党校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抓实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党建工作自身业务素养。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新时期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院党委全面领导,扛起主责主业,把发展党员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实抓严。各支部每年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发展党员工作,对标学校和学院下达的发展任务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院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在年度述职中,要把党员发展工作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指导,加大培训力度

加强对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与指导,以院党委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为抓手,推进各党支部《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准确把握新时代关于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并取得实效。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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