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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12-04 22:48  

校属各单位

《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实施意见》经121日召开的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1122



湖南城市学院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

联系交友的实施意见

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是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是新时期统战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经验之一,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统战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合作共事关系,拓宽民主协商渠道,促进学校建设与发展,现就我校进一步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工作机制,建设学校良好民主政治生态,画好助推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的最大“同心圆”。

二、联系交友原则

1.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根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打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2.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主动热情,平等待人,坦诚相见,说真话,交挚友,交诤友,以取得党外代表人士的充分信任。

3.坚持“求同存异,画好城院建设同心圆”的工作方针,善于倾听,善于沟通引导,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不断增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共识,使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重大事项上与党委和行政保持高度一致,同心同德,共同为学校建设发展谋划出力。

4.坚持“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工作方法,营造积极、宽松、和谐、活泼的交友氛围。要把解决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他们的具体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党外代表人士与我党团结合作的积极性。

三、联系交友范围

1.参加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党员)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成员。

2.交友的对象为全体民主党派人士、具有正高职称或担任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的无党派人士。

四、联系交友内容

1.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就国内外一些重大问题或知识分子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认真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关于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及学校事业建设发展、改革重大事项、教学、科研、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

3.关心联系交友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呼声,积极帮助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困难,或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

五、联系交友措施

1.明确联系交友名单

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政管理机构负责人(党员)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名单由党委统战部提出,报党委研究确定。确定的原则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担任中层正职(含主持工作)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代表人士;正高级职称党外人士。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建立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交友名单,交党委统战部备案(格式参照附件),并切实做好联系交友工作。

2.坚持定期开展联系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职责,要高度重视联系交友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联系2次,可利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科研活动、网络交流等机会随时进行,也可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并做好联系的相关内容记录。

3.加强联谊交友工作管理

校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联系交友工作列入年底总结述职内容;党委统战部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情况每年年终进行总结,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统战工作部门。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校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政管理机构负责

人(党员)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情况一览表》


 

附件【湘城院党发〔2021〕65号,湖南城市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结对名单.xls已下载
附件【湘城院党发〔2021〕65号,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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