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综合训练管理,提升教学质量,为更好地培养人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方案
1、结合学院情况及本届毕业生的基本情况,成立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组织对当年《毕业综合训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修订,每年10月份,对毕业综合训练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发布当年《工作方案》。
二、组织管理
2、准入机制:专业老师须获得指导学生进行毕业综合训练的资格,方可作为指导老师进行毕业综合训练指导。上一年度教育部毕业设计抽查中,存在不合格学生的指导老师按每一个不合格学生对应两个名额的规则扣减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未在上一年度取消指导资格的专业老师均自动获得毕业综合训练指导资格。
3、指导小组:原则上按专业(方向)分班形成指导小组,个别专业(方向)也可按所选课题方向进行分组,由系主任指定认真负责的专业老师为指导小组负责人,再由负责人在一周内按“每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8人”的原则和上一年度“扣减指导人数情况”挑选指导老师形成指导小组,报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执行,交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备案。
4、学生分组:在班级指导小组的基础上按师生互选或老师指定方式进行学生分组。
5、场地组织:指导小组人数较少时,根据教室与人数情况,将多个指导小组组合在一个教室进行毕业综合训练,由教务办统一组织进行指导教室分配。
6、值班安排:值班指导老师应负责本教室全体学生的指导。指导小组负责人应组织本教室全体指导老师进行值班排班,排班表须在毕业综合训练正式开始前(该学期正式课表出来后)提交给系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教务办。如因未提交排班表导致该教室无法确定哪位指导老师缺勤,按该教室全体指导老师缺勤处理。
三、考勤管理
7、考勤时间、考勤方式与考勤计分方式在《工作方案》中明确,请假与申请不参加集中设计的管理,亦在《工作方案》中明确。
8、考勤结果公布:第二周起每周一上午公布,一般采取在线电子文档形式进行公布,纸质结果在设计教室张贴公布。
9、学生考勤结果将在最终成绩评定中应用,考勤结果将决定成绩上限,规则如下:
考勤结果分数时,取消毕业综合训练资格,采取达到即停止的方式执行,即分数达到70分以下时立即通报取消毕业综合训练资格;
考勤结果分数时,毕业综合训练计两次黄牌警告,其最终得分最高是中等;
考勤结果分数时,毕业综合训练黄牌警告,其最终得分最高为良好。
10、指导老师缺勤结果作为确定下一轮毕业综合训练资格的依据,并作为学院转岗分流的重要依据。具体规则如下:
考勤结果分数时,由系主任进行警告,不得申请优秀毕业设计指导老师;
考勤结果时,下一年度按所在系平均指导人数的基础上扣减1个指导名额处理,由主管副院长组织进行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
当时,下一年度按所在系平均指导人数的基础上扣减2个指导名额处理,取消当年度教学考核优秀的资格,全院通报批评;
当时,下一年度按所在系平均指导人数的基础上扣减4个指导名额处理,取消当年度评定为年度教学考核优秀与年度考核优秀的资格,全院通报批评。
当时,取消该指导老师下一年度毕业综合训练指导资格,取消当年度评定为年度教学考核优秀与年度考核优秀的资格,全院通报批评。
以上被扣减的指导名额,可按指导老师在下一届毕业综合训练指导过程中的表现情况逐年恢复,表现情况正常的每年可恢复1个名额,表现特别优秀的每年可恢复2个名额。
11、教育部抽查结果中,每出现1个不合格的学生,相应指导老师取消当年度评定为年度教学考核优秀与年度考核优秀的资格,全院通报批评,下一年度按该指导老师指导名额(如未被扣减过,为系室平均指导人数)的基础上扣减2个指导名额。如出现的抽查不合格人数超过3人(含),取消该指导老师毕业综合训练指导资格。
四、奖励办法
12、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成果在考勤总分为满分的学生中优先考虑,考勤总分为评选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成果的底线,宁缺勿滥。
13、优秀毕业综合训练指导老师只在考勤总分为0分的指导老师中考虑,奖励下一年度指导名额2个,如未被评选为毕业综合训练优秀指导老师,奖励下一年度指导名额1个,以上奖励名额以奖励后不超过8人为限,奖励名额不计入系室平均名额。下一年度指导小组负责人原则上只能在考勤总分为0分的老师当中产生。指导小组负责人与考勤总分为0分的指导老师均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累加)。
五、附则
14、举报投诉:为加强毕业设计管理及其作假行为处理等情况的监督,及时了解学生在毕业综合训练过程中的情况,土木工程学院设立毕业综合训练作弊举报邮箱。邮箱地址:hncuced@126.com。
15、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土木工程学院毕业综合训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学院
202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