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
组织机构 一、管理辅助机构 院党政办公室负责人:李卉 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洪新民 研究生办公室主任:郭赞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朱发国,副主任:李贵 院分团委书记:徐琳 招生就业专干:印天飞、梁倚睿 二、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湖南城市学院) 中心主任:黎永索 结构工程实验室主任:张再华 建筑工程实验室主任:祝新 岩土工程实验室主任:张云毅 安全与交通工程实验室主任:胡张齐 三、教学机构 道路与桥梁工程系主任:阳逸鸣,副主任:肖明 建筑工程系主任:毛广湘,副主任:王玉奎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系主任:唐皇 地下工程系主任:周炜 工程造价系主任:孟新田,副主任:吴曦 文小龙 安全工程系主任:姚琦 水利水电工程系主任:付贵海,副主任:何叶 交通工程系主任:蔡建荣 智能建造系主任:贺冉,副主任:龙昊 力学教研室主任:彭智高 四、教工党支部 实验中心、力学教研室联合党支部书记:戈娅萍,副书记兼宣传委员:杨山波,纪检兼组织委员:何敏 地下工程系党支部书记:杨仙,副书记兼组织委员:黄永刚,宣传委员:符鲜,纪检委员:周炜 工程造价党支部系书记:邓超,副书记:魏启智,宣传委员:姜珉,组织委员:罗燕玲,纪检委员:胡毅方 建工系、综合办联合党支部书记:孟茁超,副书记:王建平,宣传委员:张丹,组织委员:龙昊,纪检委员:陈丽华 道路与交通工程系党支部书记:李海,宣传兼纪检委员:龙琼,组织委员:丁乐 五、教学科研平台 土木工程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曹国辉 土木水利专业硕士点负责人:曹国辉 工程造价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负责人:孟新田 湖南省“十三五”产教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基地负责人:李建奇 土木工程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负责人:曹国辉 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结构安全与防灾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黎永索,副主任:胡达 陶粒混凝土技术研发与应用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曹国辉 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主任:曹国辉 绿色混凝土结构关键技术与应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曹国辉
部门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1、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目标、工作总结等。 2、统筹协调学院各系室中心工作。 3、对接学校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上传下达,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4、负责学院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安排、会议室建设管理,做好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编辑下发《会议纪要》。 5、负责学院教职工考勤、绩效工资核算、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等工作。 6、负责学院行文发文、行政公章管理、资料与档案建设等。 7、负责学院日常业务费使用与报帐工作。 8、负责学院资产管理、行政办公设备与物资耗材的申报采购工作。 9、负责学院对外接待联络工作。 10、负责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宣传、阳光服务平台信息回复等工作。 11、负责学院女工委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科研办公室 1、负责学院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日历编制与常规教学安排; 2、统筹协调并指导学院各系室中心“五化”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院党委行政落实好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课程思政工作要求; 4、负责学院专业课任课老师、兼课老师以及外聘老师的教学课程安排; 5、负责学院学生各类考试的排考、组考、阅卷安排以及试卷验收与装订; 6、负责教师辅导答疑安排、教学工作量计算等各类教学资料的收集、审核、归档、上报等; 7、负责学院教研教改课题与项目的宣传、组织与申报; 8、负责学院教师教学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9、统筹协调各系室中心做好学生实习工作、毕业设计工作、日常教学检查、年终课程教学考核等; 10、协助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11、负责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工作; 12、负责与学校教务处、质评中心等工作联系; 13、配合学院学工办协同推进学风建设 (三)研究生办公室 1、贯彻落实学位点研究生教育的指导思想; 2、做好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等与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 3、对口研究生处和学院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学生工作办公室 1、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与宣传舆论引导,组织实施“三全育人”工程。 3、负责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风建设和学生基础文明建设。 4、负责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奖(助)学金和评先评优工作。 5、负责学院学生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初评及发放工作。 6、负责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7、协助院党委做好学院学生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就业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 9、做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应急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10、组织指导学院学生开展科创、第二课堂活动等。 11、组织指导学院学生开展劳动、晨跑晨练等。 12、完成好学校、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共青团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 1、制定院团委团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2、推进学院各级团组织自身建设改革发展,不断优化完善分团委工作运行机制体制,发挥好党组织助手作用。 3、抓好分团委班子和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4、指导学院团学生会工作。 5、负责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建设、指导与管理。 6、指导学院各级团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创建工作。 7、组织开展共青团员推优、团培工作,为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 8、组织开展新时代高校团建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9、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10、完成学院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系(室)中心 1、根据学校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系室中心有关学科专业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常规管理、实验室建设等系列规章制度。 3、根据教学计划和“湖南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以及其他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本系室中心所有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 4、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抓严抓实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查、专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全过程各环节;定期组织开展系室中心教研教改活动,组织开展教师听课评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等,推进“课堂革命”。 5、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6、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充实完善教学设备和改进教学手段。 7、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生科创、考研和就业创业等。 8、做好质量监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9、规范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 10、组织开展经常性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 11、编制并执行好本系室中心好年度财务预算。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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