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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第八次集体学习讨论
2021-08-30 17:06  

2021年8月30日上午8:30,学院党委书记、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郭白泉在土木楼722会议室主持进行了中心组(扩大)第八次集体学习讨论。中心组成员、全体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讨论。

根据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统一安排,第八次集体学习内容为:《党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新闻通稿、《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

党委委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徐丽苹同志为大家集中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

之后,中心组成员何叶、贺冉作中心发言。

贺冉表示,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百年历史砥砺初心,以赤子之心育国之英才,在鼓舞人心的成就和催人奋进的目标中,引导学生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奋斗中。让学生真正意识到“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做为新上任的教学副院长,要结合学校课程思政金课的建设要求,组织各系部教研室积极开展教学研讨、集体备课,将总书记重要讲话编入各类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开展课程思政大练兵,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对外讲述中国道路、中国故事的能力。

何叶表示,作为青年委员,要与青年党员和学生党员多交流,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鼓励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并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作为教工党支部书记兼教研室主任,要善于发现和解决教研室的疑难杂症,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以身作则,在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力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教研室老师共同进步。党员同志要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要积极主动地承担政治任务,要尽心尽力为学校发展服务,近期学校颁发的兼职辅导员任职条件的第一条要求是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这既是要求也是学校对教师党员的认可,我们应该义不容辞地加入兼职辅导员队伍。

中心组成员毛广湘、黄 智、孟新田、曹国辉、徐丽苹先后发言,他们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和思想实际,分别谈了学习心得体会,表示要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紧迫性实效性,把学习成效化为干事创业的工作实效。

院党委书记郭白泉作了总结发言。他强调,一是讲政治,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事事处处时时刻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讲学习,做新时代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和中坚骨干。着力提升理论素养与党建业务水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三是讲格局,扛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对党忠诚,首先要忠于党的事业、忠于岗位工作,满腔热忱,无私奉献。四是讲担当,做改革创新的先行者排头兵。在推进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关头、重点时刻看党性、看担当、看作为,以实际行动和突出业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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