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室中心:
按照《土木工程学院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精神,对本学期须完成的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相关任务与要求明确如下,请认真落实执行。
一、课程责任人指定
课程团队负责人应在10月5日前明确本课程责任人(未成立课程教学团队的由系主任指定课程责任人),经系主任初审后报学院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2年10月5日-10月7日),公示期可以书面向教务办提出异议,2022年10月8日确定并执行。
二、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1、教学大纲
土木工程专业课程提交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使用的教学大纲完整版,如有不同版本,一并提供,其他专业课程编写最新版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全部采用电子版,提交到系主任,由系主任集中之后交教务办,学院组织检查,检查合格后再在OBE系统中录入,填写教学大纲审查表格,教学大纲纸质档,交专业认证办公室存档。
2、课程过程材料及OBE系统数据
土木工程专业任课老师应在OBE系统中提交数据。2016级须提交2019-2020学年的所有数据;2017、2018级须提交全部四个学年所有数据;2019级及以后年级须提交到本学期的所有数据,本学期数据在年底放假前提交。
土木工程专业任课老师应按OBE系统数据相同的年级与班级提交相应课程教学过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的考试/考核内容(例如试题、实习/设计任务书、论文/报告要求等)、考试/考核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所依据的、支撑毕业要求的标志性原始数据。
其他专业任课老师仅提交本学期教学档案材料,其材料要求与土木工程专业相同。
3、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课程团队责任人统一在OBE系统中填写相应材料并导出评价报告电子版,交系主任初审汇总,再提交给专业认证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审查。
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要求提交的年级与前述课程材料及OBE数据相同。
4、纸质归档材料
本学期纸质归档材料包括试卷、课程设计成果、实习成果等材料。
二、时间节点
以下时间节点均为提交截止时间节点,未按时有效完成的按学院《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惩罚。有效完成是指提交完成经学院检查组及教学指导委员会检查合格,材料提交并检查合格时间计为正式提交时间,仅提交了材料未检查合格的按未按时提交材料处理。
2016级所有材料有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其余所有教学大纲有效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
土木工程专业OBE系统数据填报及课程过程材料提交、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提交时间均为2022年10月30日。
本学期OBE系统数据填报及课程过程材料提交、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纸质归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学校给定的正式放假日。
三、奖惩措施
按《土木工程学院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进行奖惩,在今年年终绩效分配与2021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奖励中执行。
特此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