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湘城院发〔2023〕4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突出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强化合理办学定位、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扎实推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迎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了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组织、推进土木工程学院评建整体工作。根据审核评估工作需要,学院成立评建工作组。
组 长: 郭白泉 曹国辉
副组长: 毛广湘
成 员: |
黎永索 |
黄 智 |
贺 冉 |
刘 劲 |
洪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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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琼 |
张再华 |
阳逸鸣 |
王玉奎 |
唐 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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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琦 |
张 胜 |
祝 新 |
吴 曦 |
张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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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荣 |
仇振杰 |
何 叶 |
谭德喜 |
王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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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丽 |
胡张齐 |
龙 昊 |
文小龙 |
肖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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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敏 |
钟俊萍 |
李 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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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院教务办,洪新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检查、监督各工作小组、各系室的评建工作进展,审议、决策评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文件和主要材料。
三、范围与重点
范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3--2025)》涵括的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和80个审核重点。
重点:强化办学方向,引导学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注重本科教育的时代要求,引导学院以学生为中心,深入教育教学改革,构建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引导建立学院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四、工作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0月-2023年11月)
主要目标:
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宣传发动,深刻认识审核评估对学校、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对学院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作用;全面理解审核评估方案的新变化、新理念,准确把握自评自建工作的任务与要求。
主要任务:
1、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制定《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
3、召开学院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审核评估专题学习资料,做好全院师生员工的宣传培训。
4、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活动,并通过网站、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学院浓厚的评建工作氛围,提高全院师生的认识,做到全员知晓、人人参与。
(二)自评自建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5月)
主要目标:
依据审核评估指标和重点工作部署,全面开展自查摸底工作,总结经验、突出优势、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补足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主要任务:
1、全面梳理学院的教学管理文件,并根据学院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各教学环节的管理制度,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
2、开展教学档案检查。学院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学档案自查,确保文案质量。教学档案检查时间范围为近三年(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1)课程考核材料。主要自查课程考核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考核内容和方式与课程目标是否一致,试卷命题是否合理,考核评价标准是否科学;课程考核分析是否指向课程目标达成,改进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试卷命题与评阅是否规范等。
(2)毕业综合训练材料。主要自查本科毕业综合训练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论文成果是否支撑相关的毕业要求达成;过程管理是否规范等。自查内容有:毕业综合训练课程教学大纲和评分标准;毕业综合学生总体成绩单和评分结果分析报告;毕业综合训练相关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与评阅老师评阅表、答辩评审表与记录表、成果材料等)。
(3)实习档案。自查内容有:实习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评分标准;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手册;实习达成情况分析;实习总结报告。
(4)实验课考核材料。自查内容有:实验课教学大纲与考核评分标准;实验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实验课程达成情况分析报告等。
(5)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培养方案:2019、2021版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2019、2021版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学校统一模板,按专业分类整理。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修订完善后,由土木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查定稿。
该部分材料采取分组分阶段抽查整改方式进行,争取一步一个脚印地完成材料整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分组如下:
理论课教学档案抽查组:贺冉(组长)
成 员: |
洪新民 |
龙 琼 |
张 亮 |
阳逸鸣 |
龙 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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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丽 |
何 叶 |
吴 曦 |
钟俊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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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课教学档案抽查组:毛广湘(组长)
成 员: |
王灿辉 |
谭德喜 |
姚 琦 |
王玉奎 |
唐 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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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建荣 |
仇振杰 |
文小龙 |
肖 明 |
刘 敏 |
实验课教学档案抽查组:黎永索(组长)
按六个阶段进行抽查与整改:
第一阶段:抽查整改阶段
2023年11月3日至11月17日,组织抽查生产/毕业实习、毕业综合训练、考试试卷、实验报告等材料,将抽查结果通报到系室主任,通知各系室组织老师进行全面整改,主要材料包括2023年上半年所涉及的各类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修订、教学档案材料等的整改落实,由系室主任落实。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下午5点。该阶段仅进行通知,不进行通报。
第二阶段:整改抽查阶段
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1月24日,针对整改过后的材料进行第二次抽查,扩大抽查范围为每位老师每类型材料至少一份,本次抽查将对仍存在问题的老师进行院内通报,在年终考核中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第三阶段:第二次整改阶段
2023年11月24日至12月1日,由各系室再次组织老师进行材料整改。整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下午5点。
第四阶段:第三次抽查阶段
2023年12月2日至12月8日,针对整改后材料进行第三轮抽查,对第二轮抽查无问题的老师采取部分随机抽查,第二轮抽查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老师采取加大抽查,对本轮抽查存在问题的老师,将在院内进行通报,并酌情考虑向学校申请按三级教学事故处理。
第五阶段:全面整改阶段
2023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已经抽查无问题的老师进行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材料整理;未通过抽查的老师再次进行整改,并进行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材料整理。整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下午5点。
第六阶段:全面复查阶段
2023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针对整改后材料进行最后一轮抽查,对第三次抽查无问题的老师采取随机抽查,第三次抽查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老师采取加大抽查,对本轮抽查存在问题的老师,将在院内进行通报,并酌情考虑向学校申请按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处理。
3、开展课堂教学自查。以系、室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组织开展对每一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教研活动围绕课程思政与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开展(具体要求:每位教师需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4要求,精心备课,进行15分钟讲课,各系室评课磨课。2019年以后新进教师必须上一堂45分钟公开课,督导和系室全体教师评课磨课)。
4、全面统计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教学基本设施情况,分析是否满足教学需要(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审核评估指标体系B2.3.1要求)。
5、按照土木工程学院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自查整理相关支撑材料。要求做到各系、办公室有总表,专业有清单,教师有材料。
(三)预评与整改阶段(2024年6月-2024年9月)
1、对自查自建阶段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深入推进评建工作,促进教风、学风、教学资源与条件、教学管理等的持续改进。
2、组织学院内预评估,根据评估意见进一步深入整改。
3、根据学校检查反馈情况,对学院总结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4、收集、整理和编目评估相关的电子、文字、数据、案例等支撑材料,建立学院评估支撑材料库,以备专家现场考察调阅。
(四)专家评估阶段(2024年10月-2024年11月)
严格按照学校审核评估的总体部署安排,全面落实各项检查、材料汇总等工作,协助专家组开展线上评估、现场考察等工作。
(五)整改落实阶段(2024年12月-2026年12月)
根据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和建议,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逐项整改“销号”。持续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持续改进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2、深入学习,把握内涵;
3、明确责任,强化担当。
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评建工作任务,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目的。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