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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服务指南
2021-09-01 11:17  

 

 

党政领导分工

 

党委书记郭白泉

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学院党建、意识形态、宣传、统战、干部、安全、稳定等工作。联系工程造价系党支部、第三学生党支部

党委委员院长曹国辉

主持学院行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安全、稳定、科研、学科建设、硕士点建设等;联系地下空间工程系党支部、第六学生党支部。

 

院长孟新田

主持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面工作,协助院长负责实验室资产、设备、条件建设与管理。联系实验中心党支部、第四学生党支部

副书记黄  智: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党建、宣传、工会、创新创业、招生就业、武装、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联系道路与桥梁工程系党支部、学生第党支部。

 

副院长毛广湘:

协助院长分管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践教学、校企合作等;联系建筑工程综合办联合党支部、第五学生党支部。

 

副院长贺  冉:

协助院长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专业建设、教风学风建设、教学质量监控、学科竞赛、评估整改等。

 

院党委组织、宣传委员徐丽苹:

负责学院党务组织宣传工作等;联系第一学生党支部

 

、部门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工作岗位职责

1、在院党委行政领导下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目标、工作总结等。

2、统筹协调学院各系室中心工作。

3、对接学校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上传下达,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4、负责学院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安排、会议室建设管理,做好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编辑下发《会议纪要》。

5、负责学院教职工考勤、绩效工资核算、年度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等工作。

6、负责学院行文发文、行政公章管理、资料与档案建设等。

7、负责学院日常业务费使用与报帐工作。

8、负责学院资产管理、行政办公设备与物资耗材的申报采购工作。

9、负责学院对外接待联络工作。

10、负责学院网站建设管理、宣传、阳光服务平台信息回复等工作。

11、负责学院女工委工作。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教学计划制定、教学日历编制与常规教学安排;

2、统筹协调并指导学院各系室中心“五化”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院党委行政落实好师德师风建设与教师课程思政工作要求;

4、负责学院专业课任课老师、兼课老师以及外聘老师的教学课程安排;

5、负责学院学生各类考试排考、组考阅卷安排以及试卷验收与装订;

6、负责教师辅导答疑安排、教学工作量计算等各类教学资料的收集、审核、归档上报等;

7、负责学院教研教改课题与项目的宣传、组织与申报;

8、负责学院教师教学竞赛工作的组织实施

9、统筹协调各系室中心做好学生实习工作、毕业设计工作、日常教学检查、年终课程教学考核等;

10、协助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11、负责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与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工作;

12、加强与学校教务处、质评中心工作联系

13、配合学院学工办协同推进学风建设

(三)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负责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与宣传舆论引导,全面组织实施“三全育人”工程

3、负责学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学风建设和学生基础文明建设。

4、负责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奖(助)学金和评先评优工作。

5、负责学院学生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初评及发放工作。

6、负责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

7、协助院党委做好学院学生党员培养、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就业工作,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

9、做好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应急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10、组织指导学院学生开展科创、第二课堂活动等

11、组织指导学院学生开展劳动、晨跑晨练等。

12、完成好学校、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共青团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院团委团建工作年度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2、推进学院各级团组织自身建设改革发展,不断优化完善分团委工作运行机制体制,发挥好党组织助手作用。

3、抓好分团委班子和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4、指导学院团学生会工作。

5、负责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的建设、指导与管理。

6、指导学院各级团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创建工作。

7、组织开展共青团员推优、团培工作,为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共青团员。

8、组织开展新时代高校团建改革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

9、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为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提供服务。

10、完成学院党委、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系(室)中心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系室中心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落实实施。

2、建立健全系室中心有关学科专业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常规管理实验室建设等系列规章制度。

3、根据教学计划和“湖南城市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以及其他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组织落实本系室中心所有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

4、规范教学过程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抓严抓实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查、专业实习、毕业设计全过程各环节;定期组织开展系室中心教研教改活动,组织开展教师听课评课、教学观摩、教学竞赛等推进“课堂革命”。

5、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6、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不断充实完善教学设备和改进教学手段。

7、组织指导本专业学生科创、考研和就业创业等。

8、做好质量监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9、规范教学档案建设与管理

10、组织开展经常性教学科研和学术活动。

11、编制并执行好本系室中心好年度财务预算。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序号

名称

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

1

书记办公室

土木楼南楼726

0737-4628955

2

院长办公室

土木楼南楼728

0737-4628993

3

副书记办公室

土木楼南楼724

0737-4628991

4

副院长办公室

土木楼南楼729、730

 

5

副院长办公室

土木楼南楼727

 

6

综合办

土木楼南楼723

0737-4628996

7

教务办

土木楼南楼709

 

8

学工办、团委办公室

学生公寓11-400

0737-6353593

9

学生党建办公室

学生公寓11-600

0737-6353593

10

建筑工程系

土木楼南楼714

 

11

道路与桥梁工程系

土木楼南楼710、712、715

 

12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系

土木楼南楼717

 

13

工程造价系

土木楼南楼718、719

 

14

力学教研室

土木楼南楼720

 

15

结构工程实验室

结构实验室306

 

16

建筑工程实验室

土木楼南楼323

 

17

道路工程实验室

土木楼南楼317

 

18

岩土工程研究所

土木楼南楼829

 

19

结构工程研究所

结构实验室204

 

20

BIM技术研究所

工训楼5楼

0737-4628992

21

桥梁工程研究所

结构实验室305

 

22

防灾减灾研究所

结构实验室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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